7月10日消息,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关于“王老吉”商标侵权案的一审重审判决有了结果,目前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已经收到了该判决结果。
结果显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6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权,判决这6家公司赔偿广药集团3.17亿元。对此加多宝公司发布声明“表示遗憾,并将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加多宝方面还认为:“本次广东省高院的重审判决与2019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精神是不相符的,我们将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一审判决不会对加多宝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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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当时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加多宝的6家相关公司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被侵权的商标就是“王老吉”。
加多宝这6家公司分别是: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和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
当时广药集团的诉讼要求加多宝这6家公司赔偿损失共计29.3亿元。
广东高院在2018年第一次一审判决中曾判定加多宝6家公司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05亿元。
此后广药集团和加多宝公司均不服判决向最高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当时经最高院审理,撤销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 1 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这才有了今天加多宝方面再次收到一审判决书的情况。而时隔4年,加多宝方面需要赔偿的金额已经从当初的14.4亿元下降至3.17亿元。但显然加多宝公司还是不满意这一结果,并表示立即上诉。
随着加多宝方面的上诉,这次重审的一审判决结果也将不会被执行,还需要等待法院的进一步审理和判决才能有结果。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之间的缠斗已经有10多年,目前广药集团旗下的王老吉与加多宝也是凉茶行业的直接竞争对手。
据广药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白云山财报显示,2021年王老吉所在的大健康公司为白云山贡献营收97.29亿元,其中净利润12.88亿元;2022年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为白云山贡献营收93.48亿元,净利润为14.48亿元。该业务的营收有下滑的趋势,但净利润同比增加了。
至于加多宝方面,该公司曾在2018年提出过“3年内上市”的计划,但至今并没有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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