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阅读了相关资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23 年 6 月 5 日任期届满,进

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并

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

有《公司法》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

职资格的规定,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我们同意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包含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尚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

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一)

 冯   文: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二)

 赵天庆: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之三)

 王本哲: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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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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