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捞人”能手,坑骗当事人近500万元,结果很“刑”! 环球百事通

据三明中院:

你还记得热播电视剧《底线》中,

有这样一名自称


【资料图】

“和法官很熟”“能改变判决”的

狄律师吗?

都说艺术源于生活,

这不,

有这样一名律师,

号称可以帮当事人

“大事化小,免于牢狱之灾,

小事化了,私下协商赔偿”,

让前来寻求帮助的当事人

甘愿花费重金“案结事了”。

可是,

这样的操作,

终究让昔日为他人出庭辩护的狄某(化名)

受审获刑。

10年前,狄某与同行合伙成立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事业蒸蒸日上。然而,对“财富自由”的渴望,让他对案件的委托人动起了歪心思。

编造关系屡屡行骗

老郭(化名)因弟弟涉嫌诈骗案,委托狄某作为辩护人。狄某向他透露:

可以争取缓刑,即使进了监狱也能保外就医,但是需要钱疏通关系。

狄某最初开口要60万元,并答应如果不能达到预期的结果将全额退还,老郭对狄某强大的“关系网”深信不疑,当即便答应了。没想到过了三四个月,狄某称某领导儿子要借款50万元,老郭再次向他转账。直至案件开庭审理,老郭才得知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十三年半。这时,狄某改口称案件难度很大,需要追加钱款,老郭又支付70万元。至此,老郭一共给了狄某“关系费”180万元,可最后证实,这些都是狄某编造的谎言,老郭的弟弟并没有逃过应有的惩处。

这不是狄某第一次得手。他利用律师身份先后7次实施诈骗,甚至冒用他人的名义伪造签名、企业和律所的印章、民事调解书等。而其中一起诈骗,他明知委托人因女儿患病对外欠债,仍以打点关系为由大肆骗取160多万元,令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谎话连篇转移案款

在代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狄某诱骗委托人谢女士(化名)办理一个银行账户用于接收案件的执行款。虽然银行卡、转账密码、密码器由谢女士本人保管,但是账户预留了狄某的手机号码。案件判决后,狄某一边联系对方当事人的律师,提供上述账户进行收款,一边向谢女士索取网银登录密码。之后狄某利用手机短信验证方式分30次将账户内的29万元转出,其间又回转1.68万元。

谢女士在银行网点查询时发现异常,通过电话联系狄某,狄某却隐瞒了二审的判决结果,声称是他找关系把官司打赢,对方当事人还会返回60万元的违约金。愤怒的谢女士要报警处理,狄某提出先把自己名下的轿车抵押给谢女士,但此时谢女士已不可能再相信他,表示要投诉他,狄某最终才归还了剩余钱款。

在一起狄某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经法院调解,狄某和原告签署了调解协议,但是狄某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时,狄某还牵涉其他多起民事纠纷。为规避执行,狄某借用多人的银行卡进行大额资金进出,但入账的资金均未用于归还欠款。

法院审理认为:

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近441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了诈骗罪

负有执行义务,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27.32万元,属数额巨大,构成了盗窃罪。

该案经二审,驳回了狄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权威不容亵渎!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避免走上歪路邪路!法律从业者应尊崇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执业纪律规范,严守个人职业道德。

不要迷信所谓“关系”!当事人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远离“花钱打点”的陷阱。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特别提示: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关键词:

编辑: MO
上一篇: 济南植物园
下一篇: 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