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备耕生产、清明祭扫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在备耕生产、清明节、野外踏青即将来临之际,面对春季气温回升快,野外风干物燥,火险等级持续攀高,森林草原防火和安全生产工作十分严峻的形势,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守护夏河绿水青山,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要求,坚决防止清明期间,因上坟祭祀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夏河县林长办、夏河县自然资源局向全县人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县人民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野外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搞野炊、不违规用火,做到身在林中、防火记心中。森林草原火灾会烧毁林木、污染环境、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引起水土流失和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一系列危害。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坚持从我做起,学习掌握森林草原火灾预防知识和自救避险常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各项规定,积极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全员、宣传员、巡护员,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
(相关资料图)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特别是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文明祭扫的表率,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陋习,树立文明祭扫观,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逐步将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变为注重精神传承。祭而丰不如厚之养,不攀比、不铺张,以丰而不奢、简而不陋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使祭祀活动回归“传承好家风、彰显正能量”的价值本源。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不乱扔烟头、不焚烧荒草、秸秆等、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不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故意造成火灾的轻则行政罚款、重则依法追责。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草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如果发生火情,要沉着应对、科学处置,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和消防救援部门报告。切勿盲目扑救,严禁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人员参与火灾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争当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监督者,履行好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责任和义务,齐心协力,群防群治,让越来越丰富的林草资源惠及全民,携手共建美好文明的美丽家园。
夏河县应急管理局电话:12119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电话:7125599
夏河县林长办 夏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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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卓玛草 审 核/ 道 吉
责 编/袁茂润 总审核/祁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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